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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3年,在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绵阳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市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2023年度收、支总计2321.8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74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27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7.87万元,占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48万元,占18%。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2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72万元,占55%;项目支出1006.3万元,占45%。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1.8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74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1.08万元,下降14.6%。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2023年资金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7.5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91万元,占80%;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47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55.22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0.95万元,占6%。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17.54万元,完成预算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支出决算为1461.91万元,完成预算96.5%,根本原因是部分项目还未符合支付条件。
2.公共安全支出(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支出决算为179.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款)***(项):支出决算为55.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款)***(项):支出决算为10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员经费1072.95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7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9万元,完成预算70%,较上年增加4.76万元,增长100%。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2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7万元,占57%。详细情况如下: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2万元,完成预算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3*%。根本原因是车辆外出次数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综治、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7万元,完成预算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4.28万元,增长392%。根本原因是特殊时期结束,各地来绵调研交流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上级部门来绵调研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外地政法委来绵交流等业务活动。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26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37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南充政法委来绵交叉检查,金额1340元;省委政法委来绵调研,金额839元;全国两会维稳督导,金额1345元;两会期间督导组来绵检查,金额1295元;省委政法委政安处来绵检查,金额1136元;省委政法委专案督导,金额1478元;广东惠州市来绵交流学习,金额4022元;德阳政法委来绵交流学习,金额3793元;山东滨州来绵交流学习,金额5579元;全国市域验收检查,金额4308元;省扫黑办来绵检查,金额1187元;省委政法委来绵调研,金额5157元;省金融监管局来绵调研,金额1633元;省信访稳定第九督导组来绵,金额1229元;遂宁政法委来绵交流学习,金额1086元;河南省南阳市扫黑办来绵,金额3115元;四川政法智库来绵调研,金额3090元;省扫黑办来绵督导,金额1080元;治蜀兴川论坛预赛接待,金额1060元;论坛半决赛接待费,金额1310元;治蜀兴川论坛决算接待费,金额7138元;省法学会来绵调研,金额1494元。
2023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77万元,比2022年减少0.89万元,下降0.6%。根本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023年,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6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治蜀兴川论坛开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报废未下账),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等2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委政法委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收入情况)等。
3.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委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向合乎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最重要的包含: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制数为44名,其中:公务员(含单列编制)编制36人,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5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44人,其中:公务员(含单列编制)人员31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19人。上下年无人员变动。
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579.68万元。部门决算收入232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186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入410.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收入0万元。
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22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支出1221.72万元(含人员支出1072.95万元,公用支出148.77万元);项目支出1006.3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9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410.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项目支出 0万元)。结转和结余93.81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93.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年度预算执行率95.96%;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采购执行636.8万元,采购执行率 %;三公经费预算13.56万元,决算支出9.49万元,控制率69.99%;部门年末固定资产240.9万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240.9万元,出租固定资产0万元。
2023年,在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绵阳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围绕“全国争先进、全省创一流、全市走前列、全警受点赞”全市政法工作目标,始终致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绵阳、法治绵阳,为中国(绵阳)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2023年,在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绵阳政法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的,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现象,得2分
分配专项资金按《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20〕11号)规定程序报批的,得1.5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的偏差程度10%-20%之间,得3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政府采购情况,得4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2023年市委政法委采购方式、程序合规,支付按照合同进行,得4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并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监管,得2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处置过程合规,无对外出租出借情况,得2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内控制度覆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等,得2分
计算过程和评定依据: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岗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得1分
总体来说,我委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操作程序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和使用有原则有计划按要求,财务基础信息更新及时,账务核算及时、准确,预算、决算的编制质量准确性高,报送及时。
根据本部门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效益分析及整体绩效管理情况综合自评得分为93.00,自评等次为:优秀。
市委政法委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单纯的事后绩效评价转变为与开展绩效目标管理、事前评估、事中绩效监控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同时也加强结果运用,逐步形成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闭环机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附件:2023年度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明细表
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编制完整 是 3.00 3.00 单位各项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得3分
预算执行 支出规范 是 5.00 5.00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规定的,无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现象,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开支费用现象,得2分
分配专项资金按《绵阳市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绵委办发〔2020〕11号)规定程序报批的,得1.5分
支出控制 是 5.00 3.00 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的偏差程度10%-20%之间,得3分
管理 预算管理 是 4.00 4.00 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政府采购情况,得4分
采购实施 是 4.00 4.00 2023年市委政法委采购方式、程序合规,支付按照合同进行,得4分
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 是 4.00 2.00 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并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动态监管,得2分
收益核算 是 2.00 2.00 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处置过程合规,无对外出租出借情况,得2分
管理 制度建设 是 2.00 2.00 内控制度覆盖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等,得2分
制度执行 是 2.00 2.00 按照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岗授权要求落实不相容岗位,得1分
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 是 4.00 4.00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较上年无增涨,得1分
结果应用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 是 2.00 2.00 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按时进行政务公开,得2分
决算公开 是 2.00 2.00 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按时进行政务公开,得2分
整改反馈 结果整改 是 2.00 2.00 绩效管理过程中未出现一处整改,得2分
完成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性影响 是 6.00 6.00 按照相关效益指标完成,得6分
满意度绩效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是 4.00 4.00 市委政法委服务对象满意度得4分
根据自评得分情况,剔除本部门不涉及指标,折算前得分:83.70分,折算后实际得分:93.00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逐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要求,我单位于5月组织并且开展了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8个(部门项目28个),资金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1,346.0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8个,预算资金1,346.0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46.07万元);)。
2023年度,我单位实施项目28个(部门项目28个),实施项目预算执行1,088.8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088.80万元),预算执行率8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8个,预算执行1,088.80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1,088.80万元),预算执行率80.89%。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全部完成2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8个,全部完成28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28个(其中部门项目28个)。项目(决策与过程)管理综合评价平均得分100.00,等级为:优。其中管理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0个,占比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数量指标共计17个,全部完成1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数量指标17个,全部完成17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质量指标共计2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2个,完成质量达100-90(含)%的指标2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时效指标共计24个,按时完成24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质量指标24个,按时完成24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年度产出成本指标共计7个,全部完成7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成本指标7个,全部完成7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经济效益指标共计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济效益指标1个,优秀指标1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社会效益指标共计25个,优秀的指标25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社会效益指标25个,优秀的指标25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可持续效益指标共计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可持续效益2个,可持续2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28个项目涉及满意度指标共计28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8个,占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满意度指标28个,满意度达100-90(含)%的指标28个,占100.00%。
通过自评反映,我单位全年项目28个(其中部门项目28个),项目综合评价平均得分99.09,等级为:优。其中综合评价得分高于平均分项目24个,占比85.71%,得分低于平均分项目4个,占比14.29%。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绵财绩〔2024〕3号)通知要求,评价工作组根据《绵阳市财政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实际和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对2023年度绩效目标进行认真梳理,从投入、过程、成本、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设定的绩效核心指标,依据评分标准做评价。
通过对2023年项目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部分项目支出进度存在滞后原因是不符合支付条件。
本单位自评报告待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后,随同部门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政策(项目)自评报告及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管理分项评价得分 项目管理评价总分 项目管理评价等级
绵阳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第二期(LED大屏和无纸化服务器)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绵阳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第二期(云服务)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绵阳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第二期(台席)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绵阳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第二期(讨论桌采购)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绵阳市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第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见义勇为困难群众慰问费 部门项目 54.00 46.00 100.00 优
说明:单位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率 自评得分 自评等次
说明:单位项目综合评价分值100分,取单位项目平均分值。评价等级分4档,根据综合评价平均分值设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